壹、計畫目標
一、規劃教育資源分配之優先策略,有效發揮各項資源之實質效益。
二、改善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條件,解決城鄉失衡之國教特殊問題。
三、提升處境不利學生之教育成就,確保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益。
四、提供相對弱勢地區多元化資源,實現社會正義與教育機會均等。
五、促進不同地區之國教均衡發展,提升人力素質與教育文化水準。
貳、計畫之指標
一、原住民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。
二、低收入戶、隔代教養、單(依)親家庭、親子年齡差距過大、新住民子女之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。
三、國中學習弱勢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。
四、中途輟學率偏高之學校。
五、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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